6月17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寅带领调研组到青州市调研民族工作和《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潍坊市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毛秀凤,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同洲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青州市夏钦园社区、清真寺、青州古城实地调研,详细了解青州市民族宗教和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青州市民族工作和贯彻实施《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近年来,青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通过抓党建引领,抓品牌打造,抓民心工程,抓文化交融,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交出高分答卷。在贯彻实施《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工作中,青州市全方位保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台资台企服务,积极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确保了对台经贸工作稳定有序发展。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