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严”为先,确保依法依规。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明确项目范围,对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审批手续。落实专家审查制度,将技术评审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今年以来,共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7件。
以“简”为要,实行承诺制审批。生产建设单位自行选取水土保持评审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对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结,目前已为14个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办理。
以“省”为重,推进降本减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专家评审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设单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专家劳务费、会务费等评审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切实减轻企业压力,共为山东超同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产业园二期等3个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为企业节省费用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