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化”建设|青州市:以标准为引领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山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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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部署要求,在基础设施、服务规范、创新发展等方面不断强化标准应用,以标准为引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以标准强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对照《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高标准建设青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为服务区、等候区、办公区等区域,合理设置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功能室,形成“1+3+N”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化水平。青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制定《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将司法所与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合并建设、一体推进,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13个镇街司法所全部完成改造,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是以标准强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规化。制定《青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6项制度和措施,以专业化推进人员服务正规化。制定《青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与注销、公证等15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标准,明确各项业务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要素,实现服务流程可视化、图表化,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运行效率,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法律咨询344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7件,办理公证业务2990件。

三是以标准强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数字化。坚持“信息主导”,推动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激活司法行政的“末梢神经”。公布《青州市司法局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创新推行全链条“零见面”审批服务,筛选行政复议、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与注销等4项服务事项,通过“全程网办”“秒批秒办”“无感审批”等便民服务机制,实现“零见面”审批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有事我来跑”。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零见面”审批服务事项32件。制定《关于开展“法治青州·最美律师”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引导律师在“潍律通·律师来了”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通过线上平台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目前已注册律师127人,解答3.2万余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供稿:青州市司法局

编辑:张娅男

审核:郝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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