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起,青州市调整职工医保政策,通过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举措,更好地满足了参保职工门诊就医需求,降低了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新规,青州市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一降低”“两提高”,大幅提升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门诊保障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门诊就诊,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一降低”就是降低起付标准,“两提高”就是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同时,普通门诊取消了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职工参保人员无需签约即可在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新规实行后,青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明显提高。以退休职工林某为例,假设一年林某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花费医保范围内费用5000元。改革后,超过起付标准600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5%,比改革前多报销了1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