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scjdglj/2021-97267,成文日期:1615305600,效力状态:有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有序开展好本年度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管控。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批准或备案内容组织生产,加强供应商审核、原料采购验收及投料控制,积极推动地方标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通用管理规范》的宣贯实施,指导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构建“《规范》+销售记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标签说明书管理,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生产全程质量可控、持续合规。
(二)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依法许可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资质、查验标签和记录制度,销售设置专区专柜、专门提示牌等行为,保证产品来源合法、产品合规、销售规范。进一步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力度,实现在产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经营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80%。
(三)严格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一)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持续做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功效成分等指标和网络销售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积极配合上级抽检,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两查两专”规范提升行动,规范经营行为和标签说明书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保健食品“五进”专项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二)提升特殊食品日常监管水平。做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以查代训、以学带训的形式,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