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scjdglj/2021-96625,成文日期:1612886400,效力状态:有效。
青州市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监管能力,严防质量风险,强化综合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检查实训、边检查边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化妆品监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日常监管能力。
(二)推动联合监管。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部门科室(单位)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稽查办案等工作,推动化妆品联动联合执法。
二、聚焦风险防控,严防安全风险
(三)加强风险监测排查。加强药物警戒,强化主动监测,健全完善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体系,稳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坚持风险会商制度,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目标,综合利用检查、抽检、不良反应监测、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深入摸排化妆品领域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强化风险信号运用,加强风险研判,研究提出化解或防控措施,形成风险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四)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对可能引发安全事件舆情做好核查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对突发事件的管控水平,配合上级做好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得当、有力处置突发事件。
三、强化技术支撑,增强监管效能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围绕使用范围广、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和既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妆品产品和相关单位,合理制定抽检计划,提高抽检的科学性和靶向性。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洗化店抽检数量。做好不合格化妆品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抓好省局抽样检验与风险分析系统、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化妆品监管”APP等监管平台的应用,推进落实化妆品互联网+智慧监管。做好各系统平台的信息录入、管理,实现日常监督信息及时上传,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效果
(七)开展化妆品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坚持化妆品全领域整治,将基层化妆品集散市场、小洗化店等作为重点区域,以经营未注册备案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作为重点整治内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及时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
(八)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突出加强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以购销合法性、贮运合规性为重点,重点检查化妆品集散市场、个体洗化店、专卖店和美容美发机构,按照新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环节市场秩序。
(九)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深入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
(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实施监管与执法办案的有效衔接机制。聚焦化妆品重点监管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化妆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优化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严格“处罚到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主动公开案件查办重点信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培训指导、警示教育、限期整改、质量约谈、停产整顿、立案查处等处置措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五、推进规范提升,加强示范引领
(十二)全面开展化妆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发挥好优质诚信化妆品经营企业示范作用。每个所要在本辖区内,按照化妆品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各业态中选建一批优质示范门店,通过逐级示范引领,带动行业整体规范提升。抓好化妆品经营规范化建设推广普及,把握《条例》发布实施和宣贯的大好时机,通过“条例培训”、“上门帮扶指导”等方式,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十三)强化科普宣传。开展化妆品监管“宣传服务年”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依托3.15活动等平台,开展化妆品知识进医院、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认知水平和参与程度,营造全民关注、共同关心化妆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四)加强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推进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核实、研判化妆品舆情,加大正面宣传和引导力度,回应公众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