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scjdglj/2021-96742,成文日期:1609776000,效力状态:有效。

 

案件名称

青州市玉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行处字(2021)0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州市玉山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1267186609B

法定代表人

宋玉山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罚款30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内履行行政决定

处罚机关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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