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scjdglj/2022-98060,成文日期:1662393600,效力状态:有效。
案件名称 |
青州市宋池大药店未按规定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市监处罚(2022)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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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青州市宋池大药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MA3U5KW21J |
法定代表人 |
王树刚 |
违法事实 |
青州市宋池大药店未按规定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经责令改正后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55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内履行行政决定 |
处罚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