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305231/2021-97390,成文日期:1640102400,效力状态:有效。

附件2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第一批下达355.5万元,收回44.1万元;第二批下达58.9万元)、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43.3万元)(因统筹使用,所以一起进行绩效自评)
中央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地方主管部门 山东省文旅厅 实施单位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13.6 412.83 99.81%
 其中:中央、省补助 413.6 412.83 99.81%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基层文化中心设备提升、举办惠民演出、文旅融合党建展馆建设、文化馆一级馆创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艺术剧院京剧博物馆维护提升、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齐文化挖掘整理展示、文旅直播、贫困户有限电视服务等项目有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提升。 通过基层文化中心设备提升、举办惠民演出、文旅融合党建展馆建设、文化馆一级馆创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艺术剧院京剧博物馆维护提升、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齐文化挖掘整理展示、文旅直播、贫困户有限电视服务等项目有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购置设备提升的基层文化中心数量 138个 138个  
指标2:举办惠民演出场数 364场 364场  
指标3: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项目个数 4个(文旅融合党建展馆建设、文化馆一级馆创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艺术剧院京剧博物馆维护提升) 4个(文旅融合党建展馆建设、文化馆一级馆创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艺术剧院京剧博物馆维护提升)  
指标4: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数量(与2019年结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统筹使用) 1个,209个,  12处 1个,209个, 12处  
指标5:齐文化挖掘整理展示项目 1个 1个  
指标6:以直播方式宣传青州文旅场数 17场 17场  
指标7:免费提供有限电视服务贫困户户数 3917户 3917户  
质量指标 指标1:基层文化中心设备提升合格率 100% 100%  
指标2:惠民演出合格率 100% 100%  
指标3: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合格率 100% 100%  
指标4: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指标5:齐文化挖掘整理展示项目合格率 100% 100%  
指标6:文旅直播合格率 100% 100%  
指标7:贫困户有限电视服务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基层文化中心设备提升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指标2:惠民演出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指标3: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完成时限      
指标4: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指标5:齐文化挖掘整理展示项目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前完成,并逐步完善 2020年12月前完成,并逐步完善  
指标6:文旅直播完成时限 全年定不定时段播放 全年定不定时段播放  
指标7:贫困户有限电视服务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成本指标 指标1:财政拨款占比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文化旅游行业收入是否有带动作用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各项目受群众欢迎率 95%以上 95%以上  
指标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目政府支持程度 高度支持 高度支持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目是否直接或间接促进生态发展  
指标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目是否直接或间接破坏生态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可持续影响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基层文化中心设备提升群众满意度 100% 100%  
指标2:惠民演出群众满意度 100% 100%  
指标3:文化站提升、农家书屋提升、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群众满意度 100% 100%  
指标4:文旅直播群众满意度 100% 100%  
指标5:贫困户有限电视服务群众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