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229013/2021-97377,成文日期:1624982400,效力状态: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人社系统基金资金风险防控要求,制定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资金拨付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