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的通知有关规定, 我市39名灵活就业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夜经济、小店经济人员,我中心认真审核,符合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为维护大龄失业人员、从事夜经济、小店经济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领取补贴人员有关情况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
监督电话:0536-3262913
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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