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229013/2021-96576,成文日期:1615996800,效力状态:有效。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76号
二、政策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 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低保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社会保障卡及残疾证、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审批材料。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中。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方式)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办理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或短信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6-3252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