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229013/2021-96580,成文日期:1615824000,效力状态:有效。
一、文件依据:
1.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
2. 《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3号)
3.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4.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5.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6. 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
7. 《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潍政字〔2020〕5号)
8.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20〕3号)
二、政策对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灵活就业的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示-办结。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异议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
八、办理地点:
(1)线上申请方式:申请者首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按照提醒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
(2)现场办理地点: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院内南楼312(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826号)。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或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6-326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