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229013/2021-95611,成文日期:1613923200,效力状态:有效。

  在毕业学年内求职且符合以下困难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上述人员1000/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00/人)。高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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