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文件精神,为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带来的用工压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对2020311日至12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现有青州市坦博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27名,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补贴1000元,共计27000元。

公示期:20201015--20201021日。

特此公示!

如有疑义请联系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0536-3252897

附件:青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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