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4229013/2020-71208,成文日期:1618675200,效力状态:有效。
根据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2020〕13 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推动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依据潍坊市社保中心提供的2019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企业名单,经过大数据筛查比对,我市134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初审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中企业出具《2020年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等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前提交至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7-12号窗口。
二、名单中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等5个网站查询(网址附后),并截图打印盖章,连同承诺书、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起拍图上传至省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备查(上传说明:附件4)。
三、上述两项准备的材料由人社部门现场、网站后台同时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拨付返还资金。对 4 月份及以后新增符合条件的企业,随时筛选、随时确认、随时按流程审核,及时按政策返还。
四、具体填报材料说明、网站上传说明请见附件3、附件4。
联系电话:0536-3889685
联系科室: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职工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