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wshjhsyj/2022-97450,成文日期:1651161600,效力状态:有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要求,青州市卫生综合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抽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实地走访企业车间及仓库,现场查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建立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有企业存在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未公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按计划开展具体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防治水平,为劳动者身体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