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qzscjdglj/2022-98061,成文日期:1662393600,效力状态:有效。

 

案件名称

青州艳平药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处罚(202230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州艳平药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1MA3TJ5J66A

法定代表人

刘宁

违法事实

青州艳平药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经责令改正后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内履行行政决定

处罚机关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2.7.11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