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索引号:1661547107327025152,成文日期:2023-05-25,所属分类:教师管理,效力状态:有效。
为进一步强化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及潍坊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青州市外公开选调部分在编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安排原则
选调15名,由青州市教体局根据拟选调人选任教学段、学科和青州市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按照身份相符、人岗相适、服从调剂的原则,统一研究确定拟安置学校。
二、公开选调范围
(一)出生地或籍贯为青州市,在青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正式在编一线教师(不含控制总量人员)。
(二)父母、配偶为青州籍或目前在青州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本人在青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正式在编一线教师(不含控制总量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质课一等奖等业务称号(限教研部门评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可不受业务称号限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现工作单位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名;
(六)在现工作单位已满试用期;
(七)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青州市驼山南路439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符合选调范围(二)的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结婚证、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的户口本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材料(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1份;
(4)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出具的无党纪政纪处分证明。
4.报名人员提交的选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青州市教体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面试人员公布。设最低面试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对面试成绩相同者,当场组织加试。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考察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选,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调入人员在青州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健康防护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青州市政府网站发布。
六、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由青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工作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要通过网站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35859
附件:2023年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023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23年青州市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