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430508X2/2021-86870,成文日期:1631808000,效力状态:有效。
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青州市金潮来食品有限公司、青州市天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核验,并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和带动效果进行现场核实。
经审核,青州市金潮来食品有限公司、青州市天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认定条件,通过青州市级初核,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7日-9月24日,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话:0536—3885691
青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7日